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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样广告品报关程序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11-29    已有 1970 人浏览过此信息

 1、含义
  货样:指专供订货参考的进出口货物样品。
  广告品: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2、分类
  (1)货样广告品A: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或售出的货样、广告品
  (2)货样广告品B: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出口及免费提供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报关程序(只有进出口报关阶段)
 4个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除暂准进出境的)
  1、证件管理
  进口:
  (1)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
  ①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进口属于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凭经营权向海关申报。
  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进口数量合理且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凭司局级以上单位证明向海关申报。数量不合理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证件向海关申报。
  (2)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凭进口许可证向海关申报。
  (3)进口货样、广告品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和一般商品,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旧机电产品除外)。
  (4)出口货样每批次货值人民币3万以下免领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试验用样品不能免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5)列入《法检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2、税收管理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及以下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货样广告品报关

      货样广告品报关请咨询热线:0755-2844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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