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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报关出口防范骗税措施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7-04-26    已有 2552 人浏览过此信息

      由于买单企业“不退税”,卖单企业有机会向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如果卖单企业同时以非法手段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构成出口骗税违法行为。因此,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出口骗税的发生。

    从“买单报关出口”行为产生原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个别企业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因素。同时,税法制度的漏洞、部门监管的缺失、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不力,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防范“买单出口”行为,须从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快查处打击速度等方面入手。

  一是注重税法政策宣传。加大税法宣传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对于有出口业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要通过“结对挂钩”“定向辅导”“定期交流”等形式和途径,教育引导企业相关人员在商品采购中勿贪小利,主动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在出口贸易中勿隐匿销售,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使“买卖”双方知晓出口销售未申报一经查实,将要承担的涉税风险和后果以及对企业信用的影响,达到“不愿为”的目的。

  二是整合出口流转环节。税务、海关、商检等部门要建立紧密的交流协作机制,保障信息资源的利用共享,在有效监管外贸出口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世贸通”等综合性通关企业,整合货代、关务、物流等代理业务,减少出口中间流转环节,节省费用支出,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出口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没有出口资质的企业,提供代理出口等便捷服务渠道。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对商品采购、交易、物流各环节建立和完善详细的岗位职责,并对各环节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及时预防出口“被买单”的发生。

  三是建立出口全流程可视化监管体系。以商品出口流转为线索,建立商品数据库,将涉及商品的生产、交易、物流、通关、支付和评价等综合信息,以统一数据标准格式,纳入同一监管平台,建立全流程监控体系。由此将出口商品各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出口企业、购买客商、货代公司、报关公司、物流公司和金融公司等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从而保证商品在出口流转的任意环节可追踪,涉及出口贸易各节点的企业风险可防控。

   深圳报关行总结以上买单报关出口中防范骗税措施!

编辑:买单报关 买单出口 深圳报关行 深圳报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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