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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进口报关中注意这些就可以顺利通关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7-11-27    已有 2411 人浏览过此信息

       深圳机场报关行在代理进口环节中碰到很多棘手的清关问题,进口报关的程序和所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都相对来说较为复杂,所以,若是事先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则不管是在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延长报关的周期,并且也要浪费多余的花费。接下来,深圳报关公司为大家介绍口报关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口报关中注意事项one: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中国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
  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
  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一般俗称是报关公司和报关行.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此外,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进出口报关的注意事项two:报关期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海关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
  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50元的免收。
  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这是坏的结果,所以清关事宜无大小,进出口企业一定要慎重,

三.进出口报关的注意事项three: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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