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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报关中低报价格构成走私罪吗?深圳报关行帮您解惑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7-12-15    已有 2937 人浏览过此信息

     2017年深圳报关行在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实例操作过程中,有几个案例比较刻骨铭心,典型的就是客人没有提供货物真实的价格,导致报关行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申报,结果货物被海关扣留。在海关留底为走私案例。今天报关行就具体的说说进口报关过程中低报价格是否涉及到走私罪以及怎样正确的进口报关。

     进口货物被查 

     我国关税一般是从价计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也是从价计征。所以,把货物价格报低,就可以少缴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这种低报价格是伪报的一种,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伪报是指走私分子在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贸易性质等方面在报关时进行虚假申报。低报价格是指把货物实际交易价格报低。因此,货物进口报关时,代理商伪造虚假报关合同、发票、装箱单,低报价格,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在一般贸易进口清关过程中一定如实向海关申报,不要引麻烦上身,导致货物被扣以及一连串的损失。货物实际进口根据商品归类查看监管条件,向海关提交真实的报关单证(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协议、货物产地证等其他)以及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等,海关审核没有问题,就会征收税费办理验放手续。

      以上案例请深圳报关同行引以为戒。
     

编辑:深圳报关 深圳报关公司 深圳报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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