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关]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报关手续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05-14 已有 2620 人浏览过此信息 海关总署网站12日发布的2016年第32号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后,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续。尚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继续使用海关注册编码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编辑:出口报关 深圳报关 深圳代理报关 深圳报关公司上一条:拓普报关五一劳动节组织报关部人员游仙湖植物园下一条:关于海关总署、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升级,EDI报关系统将暂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