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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报关企业如何在海关变更流程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7-05-04    已有 3311 人浏览过此信息

    每年的6月30号是海关年报截止的日期,在截止日前报关单位都要在电子口岸系统进行海关年报,深圳报关行提醒广大报关单位一定不要逾期,如有逾期要去市民中心窗口办理。近期很多报关企业咨询三证合一后如何在海关变更,如果不变更社会信用代码,不能进行海关年报。深圳报关行整理下三证合一后如何在海关变更业务流程。

办理流程:

一、录入电子数据

申请人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业务,应当首先录入相关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录入方式:

1.企业自行录入: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电子口岸“关企合作平台”发送本企业的申请信息。

2.委托录入:可委托有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的代理录入机构代理录入。

二、提交文件材料

    电子数据发送成功后,根据所申请的事项,备齐所需材料,向注册海关注册窗口提交申请事项书面材料。申请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注册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企业的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或者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仅填写变更项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5.企业住所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有关要求同上);

6.法人经办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48-52海关窗口,业务联系电话:0755-88107741

 

编辑:三证合一 海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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