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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检报关进口流程操作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5-01-08    已有 2492 人浏览过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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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进口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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