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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个人邮递钟表进境完税价格及税率表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04-26    已有 2529 人浏览过此信息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深圳拓普报关网整理并发布《旅客携带、个人邮递钟表进境完税价格及税率表》供用户参阅,详见下表。

 

税号

品名及规格

单位

完税价格

(人民币:元)

税率

07000000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07010000

-表

 

 

 

07010100

--高档手表(审定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

另行确定

30%

07010200

--其他表

 

 

 

07010210

---石英表(电子表)

200

20%

07010220

---机械表

500

20%

07010290

---其他表

另行确定

20%

07020000

-钟

 

 

 

07020100

--座钟、挂钟、台钟

个、台

200

20%

07020200

--落地钟

600

20%

07029900

――其他钟

另行确定

20%

07030000

-钟表配件、附件

另行确定

20%

 

说明:

  一、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

  (一)《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二)《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三)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以上来自深圳报关网(www.top-scc.com)0755-3663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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