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普供应链有限公司

中文版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13622362538,0755-28445043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学习 -> 深圳报关行详解核销单相关数据的联系

深圳报关行详解核销单相关数据的联系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04-29    已有 2460 人浏览过此信息

 第一, 核销 单分为3部分,左侧为存根联,中间为银行及外管局签注联,右侧为退税专用联。存根及退税联的名称,数量,单位,币种总价,必须为实际 报关 数据,必须与 报关 单数据一致。 核销 差额为平均每笔出口$5000,但差额不得大于总额的5%.既:如果批此 核销 10张 报关 单总差额可以为$50000,但是不得大于总出口额的5%.
  第二, 报关单 数据为申报时数据,其中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数据一旦申报不得修改,及时数量与实际出口数量不一致。注意总价为上面成交方式价值,如果成交方式为 CIF ,则总价为包含运保费之总价, FOB 价应减掉上面所列运费及保费相应金额或费率
  第三出口专用发票所列数据应与 报关单 一致。
  第四,非工厂 外贸 企业,增值税发票名称数量为实际出口数量(除非工厂同意多开或少开),名称应与 报关单 商品名称一致,数量如少于报关单数量,退增值税发票金额乘以退税率,少于报关单数量视为出口未取得发票,应计提销项税额。数量多于报关单数量,以报关数量乘以增值税发票单价乘以退税率为退税金额。

    更多咨询深圳报关网www.top-scc.com    报关热线:0755-28445043-805

编辑:深圳报关行|核销单|深圳代理报关

其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