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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后被退回的货物怎样选择操作方式?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08-20    已有 2270 人浏览过此信息

出口到国外的产品,因为种种原因被退回国内,收到海关出具的清关通知书要求进口清关。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是选择办理退运还是进口清关呢?这是个两难的抉择。

申请办理退运每个货主都这样想,可是能申请成功的却没几个,需要符合的条件非常多。原出口报关单等文件,时间需在出口后一年内,提供未退税证明等。需要完全符合才可以申请办理退运。

进口清关需要向国家缴关税增值税,税金金额过高,有的企业办理不了退运入境,货物又没有利用价值就没必要再出一笔税金。就会选择办理退回外国。

有的连申请退回外国都退不了,只有走进口清关这一种方式,像电子类产品进口报关需提供3C认证,而这个文件又提供不了,旧货按新的申报后一但被查货就很难处理了,这就变成了进退两难的局面。也有人会想办法把货退到香港做包税进口,最终把货运回国内,真是一波三折呀!这种方法其实也是有一定风险的,一但被海关查到直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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