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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报关公司教你直接退运报关怎么做?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11-02    已有 2602 人浏览过此信息

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需退运出境的,应该按照“直接退运”货物

办理通关手续,但好多客户不知所措,被动的来回确认,拓普报关公司整理具体

程序如下: 

 1.“直接退运”货物的适用范围 

直接退运的货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

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向海关申请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的货物(以

下简称“申请直退”),另一种是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以下简

称“责令直退”)。 

“申请直退”的须符合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方可办理:发货后国家的贸易管理政策

进行了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并提供了发

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并提供了双方同意

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发生贸易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

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并提供国家检

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责令直退”适用于以下情况:进口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

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未经

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

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2.“直接退运”的申请程序 

“申请直退”应当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海关放行货物前,由当事人以书

面形式向货物所在地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申请直退”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海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直退”申请审核后,应当根据不

同情况制发相应的行政许可文书;而“责令直退”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经海关批准或者

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企业办理通关手续时,不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

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也免予征收。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当事人在办理直接退运出境申报

手续前,原申报的进口报关单或者转关单数据要予以撤销。 

3.“直接退运”报关单的申报程序 
当事人在办理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免予填制报关单,凭《准予直接退运决

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其他情况一律须填制报关单,

办理正常货物通关手续。 

填制报关单时,应当先填写出口报关单,再填写进口报关单,“监管方式”栏均填写“直接退运”

(监管代码为4500),征免性质为空;在进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报出口报关单号,进出

报关单备注栏内均注明《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的编号。 

进口转关货物,当事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了转关放行手续,但尚未在指运地海关办结放行手续

之前申请退运的,不必申报“直接退运”监管方式,而应当按照“其他(9900)”监管方式办理相

关海关手续。也须先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监管方式均填

报“其他(9900)”,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对于其中涉

证、涉税的,系统提示应证、应税时,可通过层级审核报请直属海关主管关领导批准后,在H

2000系统中进行特殊处理通过。

详情请咨询深圳出口报关网:www.top-scc.com 报关热线:0755-2844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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